2024-09-20 00:00:00 來源: 點擊:277 喜歡:0
各市住建局、審批局、沈撫示范區建設局: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3〕47號)、省住建廳《關于開展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為進一步落實建筑業企業資質臨時證書換領(三級換二級)后續相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已完成省住建廳核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臨時證書換領(三級換二級)的企業,應在該資質證書有效期(1年)屆滿3個月前,按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通過省政務平臺升級事項提交對應專業資質晉升二級申請。
2.企業在資質臨時證書有效期屆滿前升級申請通過審核,且不具有省住建廳核發的其它專業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換發5年有效期證書;升級申請通過審核并具有省住建廳核發的其它專業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過審核的專業并入其它專業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以該證書的有效期為準(如:臨時證書為A證,原有省住建廳核發的其它專業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為B證,A證專業升級申請通過審核的,并入B證,B證有效期不變)。
3.企業未提交升級申請或不符合升級標準條件的,資質臨時證書有效期屆滿后自動作廢。
4.各市建設主管部門要提升服務意識,做好相關業務指導,確保及時通知到轄區內每家企業,同時加強對企業電子化申報材料真實性查驗工作,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我廳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以往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聯系電話:024-23447677
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