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5 00:00:00 來源:網絡 點擊:4964 喜歡:0
兩個標段,一個中標價1.42億元,一個中標價1.23億元,都黃了!
2家企業的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也都被取消!
近日,鄭州市住建局通報:在鄭州市西四環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西四環段綠化項目投標中,
一家企業所使用的項目經理業績材料為虛假材料;
一家企業的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合同為后期補辦,不能認定為有效業績。
經鄭州市城鄉建設局黨組研究決定:
取消這2家公司的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
因使用虛假業績,一家企業的違法行為移交鄭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處罰,并予以通報。
根據官方公布的中標公示:第一標段中標價為1.42億元。
第三標段中標價為1.23億元。
具體如下:
鄭州市城鄉建設局
關于對四環線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西四環段綠化項目招投標活動中弄虛作假單位的處理通報
鄭建文〔2020〕136號
各縣(市)、區建設局,各投標人:
經查,江蘇科晟園林景觀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4月16日在參與鄭州市西四環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西四環段綠化項目投標的投標文件中所使用的項目經理業績材料為虛假材料,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第(二)項: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之規定。河南天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參與該項目投標的投標文件中所使用的業績經調查雖然屬實,但屬于直接委托,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合同為后期補辦,不能認定為有效業績。上述兩家單位的行為擾亂了鄭州市招投標市場的秩序,破壞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影響了工程項目的順利推進,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經鄭州市城鄉建設局黨組研究決定:
1.取消河南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
2.取消江蘇科*園林景觀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其違法行為移交鄭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處罰,并予以通報。
全市各建筑業企業要引以為戒,強化企業管理,加強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切實規范投標行為。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招投標市場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共同維護鄭州市招標投標市場的秩序,努力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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