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9 00:00:00 來源: 點擊:826 喜歡:0
▎文件原文:
川建法發〔2021〕294號
成都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達州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成都市、樂山市水務局: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營商環境,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成都市及7個區域中心城市實施的決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號)有關規定,現就我廳委托下放“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定”等6項行政權力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委托下放事項和承接部門將“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抗震設防專項審查(除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外)”和“對房地產企業開發建設的項目工程質量低劣,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罰”下放成都市及7個區域中心城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城市政府確定的主管部門)。將“城鎮供水排水企業運行評估考核”下放成都市水務局、樂山市水務局(供水企業運行評估考核)、樂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排水企業運行評估考核)和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南充市、宜賓市、達州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核”委托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綿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行使。承接部門不得就承接的委托下放事項作進一步委托或下放。二、委托下放期限自2021年12月1日起,上述委托下放事項由承接部門行使,期限至相關委托下放依據變更。三、委托下放職責劃分下放事項由承接部門對外以自身名義行使,依法以自身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委托事項由承接部門以我廳名義對外行使,受委托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我廳依法與承接部門簽訂委托書,對承接部門違法作出委托行為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各承接部門要明確委托下放事項的辦理方式、咨詢電話和監督方式等內容,編制辦事指南并及時對外公布。要加強對委托下放事項的日常監管,特別是對行政許可事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要依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和完善監管手段,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信用監管等新型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率。要加強廉政風險教育,依法廉潔秉公用權。我廳將加強對委托下放事項承接部門的業務指導,通過日常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委托下放事項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對在委托下放事項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承接部門應及時報告我廳。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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