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4 00:00:00 來源: 點擊:215 喜歡:0
北京市朝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標注資質異常”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朝建發〔2024〕32號
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我區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企業持續滿足相應資質核查標準。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22號)、《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完善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監管系統異常預警功能的通知》(京建發〔2024〕80號)、《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的通知》(京建發〔2024〕238號)等有關規定,我區決定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對象
注冊在我區的“標注資質異常”的建筑業企業,重點開展對首次被標注資質異常后超過2個月未被取消標注的企業進行核查。(請企業自行登錄市住建委官網查詢企業資質證書是否被“標注資質異常”,我委將陸續通知“標注資質異常”企業提交核查材料。)
二、核查時間及地點
核查時間:2024年8 月15日起
核查地點:朝陽區住建委
三、核查內容
我委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核查企業注冊建造師是否滿足相應資質標準條件。
四、核查要求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接受核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見附件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見附件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注冊建造師注冊信息(企業可自行登錄住建部“四庫一平臺”查詢建造師注冊信息并截圖打印);企業所提交的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
(二)經查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的,將向企業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給予企業3個月整改期,整改期間企業完成整改并被取消標注的,可向我委申請復查;整改期屆滿未提出復查申請的,視為逾期不改,依法撤回企業相應資質。整改期間限制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限制企業承攬新的工程,不予開具誠信證明。
(三)核查期間企業因經營原因主動放棄全部或部分資質的,需在整改期屆滿前主動在系統提交資質注銷申請。
(四)對于拒不參加資質核查以及采取多種方式仍無法聯系的企業,我委將列入重點核查企業名單,核查人員通過調取相關資料確認其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的,依照第(二)條規定處理,《責令改正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將通過郵寄或公告的方式送達,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達標的,依法撤回相應資質。
特此通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2.法人授權委托書
北京市朝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4年8月1日
朝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8月1日印發
附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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