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8 00:00:00 來源: 點擊:237 喜歡:0
省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浙建建函〔2024〕405
各市、縣(市、區)建委(建設局):
為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平穩有序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到期延續工作,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續范圍。由我廳頒發的建筑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和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向我廳提出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申請。
二、延續要求。建設工程企業根據以下要求提交資質延續申請,對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撤銷相應資質證書,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相應資質,并將企業記入嚴重失信名單。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
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延續,企業注冊資本、技術裝備、注冊建造師和技術負責人經歷、職稱或執業資格等條件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一級資質標準要求;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延續,企業注冊資本和技術負責人經歷、職稱或執業資格等條件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技術工人、技術裝備等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最低等級資質標準要求。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建筑業企業申請延續需先將企業相關人員、項目業績、財務報告、設備購置發票等錄入“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并確保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企業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提交資質延續申請后,我廳將根據相關資質標準對企業技術負責人、注冊人員等內容進行重點審核,申報前3個月相關人員須在申報企業繳納社會保險且未被其他企業重復用于資質申報。
(二)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
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申請乙級資質延續,需滿足《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建市〔2013〕9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等規定的相應類別乙級資質標準要求。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申請延續需先將相關人員(含注冊人員和非注冊人員)錄入“浙江省勘察設計行業四庫一平臺信息系統”。
企業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提交資質延續申請后,我廳將根據相關資質標準對注冊人員等內容進行重點審核,申報前1個月相關人員須在申報企業繳納社會保險且未被其他企業重復用于資質申報。
(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
工程監理企業申請專業乙級資質延續,需滿足《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規定的專業乙級資質標準要求。工程監理企業申請延續需先將企業注冊人員錄入“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
企業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提交資質延續申請后,我廳將根據相關資質標準對注冊人員等內容進行重點審核,申報前1個月相關人員須在申報企業繳納社會保險且未被其他企業重復用于資質申報。
三、其他要求
(一)申請資質延續的企業,需及時維護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和“浙江省勘察設計行業四庫一平臺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業務監管系統”)中上述相關信息,并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提取“業務監管系統”相關數據提交延續申請,無法提取的數據由企業自行填報(詳見申報頁面)。
浙江政務服務網申報具體流程為:企業注冊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法人賬號(已擁有法人賬號的企業直接登錄)→選擇省級事項→選擇部門服務→選擇省建設廳→選擇建筑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相應延續事項在線辦理。
(二)對省級頒發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中包含住房城鄉建設部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期間由我廳審批的資質,申請資質延續的企業,需先向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部級資質的延續換證,并在證書取得后,于原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向我廳申請省級資質延續。企業向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資質延續的具體流程詳見我廳官網“政務服務常見問題”欄目。
(三)資質證書上的所有資質應同時提出延續申請。逾期未提出延續申請的,資質證書自動作廢。
(四)本通知自9月20日起實施。實施期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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