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3 00:00:00 來源: 點擊:279 喜歡:0
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
贛建建〔2024〕6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社會發展局:
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建辦市函〔2024〕283號),現就我省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從嚴從實推進專項治理
(一)開展自查自糾。各地應指導、督促本地區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等相關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對在自查自糾期間及時整改到位的人員和單位,可視情況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
1.省內單位應對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逐一核查,于10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糾,確保本單位不存在“掛證”人員。
2.進贛企業應對本企業進贛登記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自查,于10月31日前更新江西住建云進贛人員信息,一經發現違規“掛證”線索,將移交企業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查處,并根據企業進贛誠信承諾書,依法依規處理。
(二)加強執法檢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持續加大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力度,對注冊執業人員招標投標、合同履約、現場履職等行為實施動態監管,逐一核查監管范圍內各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等注冊人員證書注冊情況,加大“掛證”查處力度,持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優化市場環境。
(三)依法從嚴查處。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指導、督促各縣(區、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法從嚴查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規“掛證”人員及時依法依規撤銷其注冊許可,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對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單位予以公開,并納入資質動態核查;對違規的中介服務機構要依法嚴肅查處,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發現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告知其實際工作單位。
二、工作要求
(一)堅持聯動推進。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責任,充分認識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輿論引導。要加大教育引導和宣傳力度,公開舉報投訴電話,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運用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有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對“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形成全行業自覺抵制“掛證”的氛圍。
(三)做好梳理總結。請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及時梳理本地違規“掛證”人員并填寫自查自糾階段處理情況匯總表(見附件),于11月30日前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并及時更新。要會同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及時總結本地區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形成工作報告,于2025年2月15日前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抄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加強對各地專項治理工作的指導,開展現場調研,通報工作進展。
三、舉報投訴方式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 0791-86258762
建造師、監理工程師 0791-86225759
造價工程師 0791-88319060
附件: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處理情況匯總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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