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7 00:00:00 來源: 點擊:89 喜歡:0
近日,廣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建設各方主體責任的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
本規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規定(穗建規字〔2020〕34號))同時廢止。
01
安全員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建造師等執業資格!
第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工程建設規模、技術難度等因素,配備專門工作力量,負責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未按配備專門工作力量的,建設單位不得發包。
對單個項目建筑面積5萬平米以下的新開工項目,應配備至少1名專職或兼職項目安全管理人員;5萬平米-15萬平米的,應配備至少1名專職項目安全管理人員,15萬平米以上的,應配備至少2名專職項目安全管理人員。
專職及兼職項目安全管理人員應由建設單位書面任命。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取得建造師、監理工程師、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二)取得工程建筑施工管理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三)取得安全工程相關學歷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02
專職安全員配備檢查記錄儀上崗!
第十九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各分包單位應按規定要求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得隨意更換。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將專業承包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納入統一管理,同時建立專業承包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的人員履責情況考核機制。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按要求佩戴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儀進行巡查并填寫安全日志。
房屋建筑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應建立項目安全部門合署辦公機制,牽頭成立項目聯合安全管理部門,成員由總承包單位的項目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及專業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安全員組成。
03
所有專包單位全部納入總包管理!不服從的,處罰、停工!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明確所有專業承包單位應納入總承包單位管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專業承包單位不服從總包管理的,總包單位有權采取處罰、責令停工整改、提請建設單位暫停撥付工程款等措施。
建設單位不得隨意壓縮合同工期,因建設單位隨意壓縮合同工期,或違章指揮趕工造成工程項目出現安全隱患及安全事故的由建設單位負主要責任。
第四條 施工圖紙應通過施工圖審查,建設過程中應按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建設單位應保證合理的勘察、設計、施工工期,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第二十一條 將基坑工程納入主體工程總承包統一管理,加強基坑和主體施工過渡階段的安全統籌管理。
04
建設單位負首責,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第十八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施工總承包單位承擔專業分包單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嚴格落實企業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帶班檢查制度,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常駐現場。項目負責人應每周應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對安全負首要責任。
各項目應建立安全管理架構,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作為受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工程建設第一責任人,對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負總責。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每周至少牽頭組織開展1次安全生產巡查檢查,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每月至少組織召開1次安全生產專題分析會。
第二十二條 施工總承包應當按照規定在房屋建筑工程周邊危險區域及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禁止非施工作業人員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05
處罰
第三十五條 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將項目安全管理情況應用于安全量化評價。對安全生產管理表現優秀的參建單位、項目及相關人員給予表彰;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各方主體責任單位進行依法處罰、通報批評(央企、國企通報至國資委或上級單位)、警示約談。建立責任人員“黑名單”,對存在違法違規、現場管理嚴重失職、拒不執行安全整改要求等行為的相關人員,經核實不具備履職能力的,限制其在廣州參與工程建設管理。
原文如下:
為加強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綜合管廊)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建設各方主體責任,我局起草了《加強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建設各方主體責任的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和建議,具體安排如下:
一、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的時間
2024年11月21日 —2024年12月16日。
二、公眾提出意見和建議的途徑
(一) 登錄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ht tp://http://zfcj.gz.gov.cn/),通過網站上的互動交流專欄調查征集欄目提交。
(二)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府前路 1號市政府大院 3號樓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處(郵政編碼:510030)。
(三)電子郵箱:maike@gz.gov.cn。
提交意見和建議請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作進一步聯系。
特此公告。
附件: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建設各方主體責任的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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